項目 |
作業流程 |
承辦單位 |
承辦事務 |
時效 |
備註 |
選課 |
一、調查教師開課情形,若由研究生申請,則連署人數須達開課人數下限(3人)。 |
所辦公室 |
一、所辦公室分送「開課申請表」予教師及研究生。 |
上學期約為十一月底前,下學期應為四月底前。 |
教師開課申請書須由教師簽名,學生開課申請書則需要預選同學簽名。 開課申請表由所辦公室留存。 |
二、由系所課程會議決議次一學期開設課程及授課教師。 |
所辦公室 |
二、與數教系討論開會時間。 |
上學期約為十二月中,下學期應為五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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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所辦公室上網建立開課資料,並繕打課程表、班級及教師開課表,經所長核定後送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
所辦公室 |
三、所辦公室與數教所辦公室討論共開課程的時間後,送所長核章。 |
上學期約為十二月底,下學期約為五月底。 |
||
四、研究生上網選課,此為「初選」。 |
課務組 所辦公室 |
四、課務組公告上網選課時限,由所辦公室轉知。 |
上學期約為一月中,下學期舊生約為六月中,新生則為八月中。 |
||
五、開學後第二週辦理加退選,程序同「初選」。唯加退選不得超過或低於開課人數上下限。 |
所辦公室 |
五、所辦公室依據學生的加退選單,於初選名單上增刪,唯加退選不得超過或低於開課人數上下限。加退選完成後,所辦須確認各研究生選課時數是否符合規定。 |
開學後第二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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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退選完成後,教務處課務組發予各位研究生選課清單,以核對選課情形是否有誤。 |
所辦公室 |
六、課務組發至所辦公室,再由所辦公室轉發。 |
開學後第四週 |
項目 |
作業流程 |
承辦單位 |
承辦事務 |
時效 |
備註 |
註冊 |
一、期末由註冊組發次一學期學雜費繳費單,並於期限內到台銀繳納。 |
註冊組 |
一、教務處註冊組將繳費單發至所辦,再轉發研究生。 |
依繳費單上之期限為主。 |
無 |
二、註冊當天由各班收齊學生証交給教務處蓋章。 |
班代 註冊組 |
二、註冊當天由各班班代或學藝處理各班註冊事宜。 |
|||
三、加退選完畢後,註冊組發學分費繳費單,於期限內到台銀繳納。 |
註冊組 |
三、教務處註冊組將繳費單發至所辦,再轉發研究生。 |
項目 |
作業流程 |
承辦單位 |
承辦事務 |
時效 |
備註 |
申請 宿舍 |
一、簽訂學生住宿契約。
二、繳交住宿費、清潔保證金(分學期繳)。 |
生輔組 |
至生輔組填寫相關表格 |
舊生一年級第二學期末。 |
|
生輔組 測統所 |
於新生座談會後由所辦公室邀請申請住宿之二年級研究生協助新生辦理申請。 |
新生於報到後申請 |
項目 |
作業流程 |
承辦單位 |
承辦事務 |
時效 |
備註 |
申請 助學金 |
一、有意申請之一般生向所辦公室領取申請表,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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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統所 | 一、所辦公室準備助學金申請表,並訂定申請期限。 |
未規定 |
|
二、由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審查委員由所務會議決定之。 |
審查委員會 |
二、召開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決定支領名單,會議記錄連同印領清冊,送會計室、出納組會簽。 | |||
三、審核通過者須提供帳戶資料,以便出納組入帳。(一年級自註冊之月起支領,至翌年七月止;二年級自八月份起支領,至畢業之次月止,惟不得重複支領助學金及實習津貼。) |
會計室 出納室 |
於新生座談會後由所辦公室邀請申請住宿之二年級研究生協助新生辦理申請。 |
項目 |
作業流程 |
承辦單位 |
承辦事務 |
時效 |
備註 |
申請 教育 學程 |
一、經指導教授(或導師)及所長同意後,依規定之時間及程序提出申請,申請修讀之期限,由主辦單位公告之。
二、遴選之相關申請表件及簡章,由主辦單位訂定並公告。 三、研究生提出申請後,由「教育學程招生遴選委員會」辦理遴選。 四、錄取者,須於公告報到期間完成報到手續。 |
測統所 教務處 |
每年十一月辦理 |
項目 |
作業流程 |
承辦單位 |
承辦事務 |
時效 |
備註 |
申請 資格 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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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學位 考試 |
一、本所碩士班研究生得依作業程序提出申請。申請時,需填具申請表及建議書,檢附修業成績單,經指導教授評定核可後送所辦公室,由所辦確認場地後,所長核章並轉陳教務長及校長。
|
測統所 註冊組 會計室 出納組 |
一、所辦公室應提供申請表及建議書,並審核研究生提出申請之日期是否確為發表日之十天前。受理研究生申請後,所辦公室應聯繫場地,並呈請所長核章,再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
研究生至遲應於學位考試前十天提出申請,並將正式論文初稿一份送所辦公室備查。 申請期限: 第一學期自研究生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第二學期自研究生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起至五月三十一日。 學位考試應於研究生申請之該學期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舉行。 |
申請時須繳交: |
二、上述流程完成後,由所辦公室公告之。 |
二、所辦公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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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辦公室預支學位考試審查費及交通膳雜費。 |
三、製作學位考試委員聘函並預支審查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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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辦公室製作學位考試委員聘函。 |
四、學位考試結束後,所辦公室彙整學位考試委員領據,以辦理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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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定書、成績通知書,待指導教授確認修改完畢後,才由所長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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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辦公室需準備下列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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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學位考試前所辦公室將費用轉交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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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學位考試完畢後,研究生至所辦公室確認e-mail address,以便傳送國家圖書館上傳資料的帳號、密碼。 |
項目 |
作業流程 |
承辦單位 |
承辦事務 |
時效 |
備註 |
國家圖 書館上 載資料 |
一、所辦須於研究生學位考試結束後,上網登錄研究生基本資料。
二、該系統會傳送帳號密碼予畢業研究生,由研究生自行上網建置相關資料。 三、研究生完成上述工作後,聯絡所辦公室查核。 |
測統所 |
一、所辦須於確認當學期的畢業同學後,上網登錄學生基本資料。 |
辦理離校手續前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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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教育大學圖 書館上 載資料 |